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意见》发表时间:2021-06-15 13:15 二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、使用说明书等,结合车辆行驶里程、使用年限等因素,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计划并予以落实,确保车辆正常维护;对停驶或封存4个月以上的车辆,投入运输生产前必须进行二级维护作业; 道路运输“两客一危”企业还应落实以下要求:三是车辆二级维护保养周期不得高于4万公里或3个月(配置免维护桥的车辆仍按照交通颁推荐标准执行)。 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》 第二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《道路运输证》当月起,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,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: (一)客车、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,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;超过60个月的,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。 |